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程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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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0-06-01 16:37:57

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程序说明


教师资格证补办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在10月中上旬。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同进行。涉及人员需关注学校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通知。

按教育厅最新要求,证书丢失补办,无需登报声明。证书损毁补证,需提供损毁证书原件。

补办需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附件,页面最下方),加盖人事处公章。表格中需要填写原证书编号,如果无留底,可以在本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查询到。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底色按照当年通知要求)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右下角签名,加盖人事处公章)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人事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①到人事处档案室领取《查阅(复印)干部人事档案审批单》

地点:综合楼335联系人: 吕老师 联系电话:84539080

②审批单填写说明

查档对象:

证书丢失补办人

查档人员:

同部门中共党员(查档人不能是本人)

查档事由:

高校教师资格证丢失补办

查档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要复印件,并加人事部门盖公章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③查档人员(注意:不能是本人)到人事处档案室办理查档、复印、盖章事宜。


将以上材料按当年通知要求,如期提交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地点:综合楼239 联系电话:8453906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