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促进委员会换届的通知(附教师教学发展促进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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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8-09-12 11:04:48

     

 吉财大教字【201812

                           

关于吉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促进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为贯彻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及高教强省意见相关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我校于20164月成立了教师教学发展促进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进行换届。第二届委员会组成如下:

  任:杨春梅

  员:

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教务处  计划财务处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科研处     研究生学院  校工会  信息管理中心 

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吉林财经大学 

 2018911    

 

 

吉林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促进委员会职责

 

1.审议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规划、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做好与教师教学发展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平稳运行;

2.推进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创建有利于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良好环境;

3.审议教师教学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