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6-2017年国内访问学者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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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8-09-07 14:31:58

     

 2016-2017年国内访问学者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国内访问学者回校工作后一年内,要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以及接受学校培养效果做出评估考核。现开展对2016-2017年国内访问学者的考核工作。

一、考核要求
   
国内访问学者回校一年后成果考核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一篇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与本专业、课程教学相关的教研论文;
    2.
有作为主持人身份立项或结项的省级科研、教研课题;
    3.
有作为主编、副主编身份在省级及以上级别出版社出版的著作或教材;
    4.
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或教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论文须以第一作者或独著身份,课题须以主持人身份,著作或教材须以主编、副主编身份)。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用于审核,之后返还。论文要复印期刊封皮、目录、文章内容,著作需要复印封皮、封底、编目数据页)所提交的成果时间段应该为访学开始至回校工作后一年的期间。暨201691-2018831
    2.
访问学者证书复印件

3.《国内访问学者回校工作一年后发展情况评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

4.《国内访问学者回校工作一年后成果情况表》(只需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发中心邮箱jiaofazhongxin@126.com

考核人需在912日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综合楼430。

联系人:韩永慧  电话:84539065。

 

附件:1. 国内访问学者回校工作一年后发展情况评价表

      2. 国内访问学者回校工作一年后成果情况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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