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资格证补办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资格证补办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毁损需要补办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经高等学校确认的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应符合《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信息。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报时间:2020年10月10日12时至10月22日18时
注意事项:
1.录入项目不得空项。除“受委托高校意见”项外,其他项目均不得空项,如实录入。
2.“任教学科”要与申请人提交的合格学历专业名称一致(网上填报找不到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任教学科名称时,选择与所学专业最相近或相关的任教学科名称,并且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说明情况)。“任教学科”下拉选择时,必须选到最底层的专业,不能选大类。
3.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为同一版式,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报名过程需要签写承诺书。见附件3。
5.“档案号”由申请者所在高等学校(主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部门负责按编排规则编排并录入。
(二)体检
1.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附件2),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医院将根据省里安排另行通知)
2.表内各项结果必须填写完全,且有医生签字或盖章。体检于10月23日前完成。体检需要需空腹,周六、周日休息。
(三)现场确认、提交申请材料及缴费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0月28日全天、29日上午
地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楼239室)
现场确认无误后,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所需全部申请材料。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同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依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发改价监联函字〔2009〕8号),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费用后期个人在系统中缴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申请者需从以下三种身份中选择一种与自己情况适配的身份,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三种身份需要提交的材料也不同。
注: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申请免修的人员,须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身份”进行申请。国外学历需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一)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身份作为申请者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右下角签名);
2.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3.师范教育类本科教育阶段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践学生成绩单;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二)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身份作为申请者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右下角签名);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5.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含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三)以博士身份作为申请者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右下角签名);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学位证书原件);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4.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办程序
按教育厅最新要求,证书丢失补办,无需登报声明。证书损毁补证,需提供损毁证书原件。补办需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附件5),加盖人事处公章。表格中需要填写原证书编号,如果无留底,可以在本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查询到。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右下角签名)
4.人事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详见附件《关于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的说明》(附件6)。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 地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楼239室)
五、其他事宜
请所有申请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及补办的教师,务必加入“2020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群”qq群,群号769126398。
联系人:韩永慧 联系电话 :84539065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样式
3. 个人承诺书
4. 教师资格制度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汇编
5.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6. 关于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的说明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