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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3年度“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2023年度工作计划中要求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在职学习,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推动此项工作落实,请各单位尽快制定本单位2023年度“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实践教学基地的优势,并努力挖掘各方资源潜力,把“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增加“双师型”教师的数量。
培养培训计划要具体可操作,要落实到教师个人,争取使教师尽快熟悉行业企业情况,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1.深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
2.顶岗实训;
3.实践锻炼;
4.参加相关专业(课程)实践培训;
5.引进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的教师;
6.其它有效方式。
各单位2023年度“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务于4月14日(周五)下班前通过此链接提交。
https://f.wps.cn/g/dxy98y5D/
联系人:韩永慧,电话:84539065。
另,学校鼓励“双师型”教师取得行业领域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聘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凡我校教师取得相关行业公认的国家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可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效票据(从公务卡支出,特殊情况除外)联系教发中心报销相关费用,包括报名费、考试费、相关差旅费等。
2022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并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一并发给各单位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doc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