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向教学法(PBL)在高校课堂中的应用与创新》专题高级研修班集中(面授)培训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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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6-11-29 09:33:21

     

 

《问题导向教学法(PBL)在高校课堂中的应用与创新》

专题高级研修班集中(面授)培训报名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发布的组织《问题导向教学法(PBL)在高校课堂中的应用与创新》专题高级研修班集中(面授)培训的通知(附件1),现组织我校教师自愿报名参加。培训费用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资助。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129(周五)1210日(周六) 

上午8:50-12:00   下午2:00-5:00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

二、报名流程

报名教师需经过学院批准后,填写《问题导向教学法(PBL)在高校课堂中的应用与创新》培训审批表,122日(周五)10点前将审批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综合楼430。并按照附件1通知中的要求到指定网址提交报名信息。

联系人:韩永慧,联系电话:84539065

 

附件:

1.关于组织《问题导向教学法(PBL)在高校课堂中的应用与创新》专题高级研修班集中(面授)培训的通知

2.《问题导向教学法(PBL)在高校课堂中的应用与创新》培训审批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1128

 

关于组织《问题导向教学法(PBL)在高校课堂中的应用与创新》专题高级研修班集中(面授)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建设高教强省,切实提高高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根据《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经吉林省教育厅同意, 2016129-10日我中心将承办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专题:问题导向教学法(PBL)在高校课堂中的应用与创新”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会人员

各高校各专业的教师,应优先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二、    主要内容和主讲人

(一)主要内容

PBL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problem-basedlearning),是基于现实世界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式。也被称作问题式学习。PBL的基本理念是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其总体教学思路为:教师课前提出问题——学生查找资料——分组讨论——教师总结。PBL教学法可以在学习过程中不断促进学生思考,学生为解决问题需要查阅课外资料,归纳、整理所学的知识与技能,有利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精神;改变了我讲你听,我做你看预习-听课-复习-考试四段式教学方法,实现了真正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在关键时刻起到点拨、支架与教练的作用,成为知识建构的促进者、学科专家、信息的咨询者。而不再是唯一的知识库,这也符合网络信息化时代的学习特点和趋势。本专题旨在介绍PBL教学法的基本理念,及在课堂教学中的具体实施方法,提高高校教师对PBL教学法及其基本理念的认识,让高校教师掌握实施PBL教学法的基本步骤,使老师们有意识地在教学实践中尝试使用PBL教学法,促进教学创新。 

(二)主讲人

本研修班吴福喜教授主讲。

三、    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129日至1210 
               上午8:50-12:00   下午2:00-5:00 
   (二)培训地点:集中培训会场设在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399号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文体馆二楼培训教室。

四、报名方式

由于此次集中培训授课教师是来长春授课,原则上鼓励各高校推荐教师到高师培训中心参会学习, 拟参会人员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请首先登陆http://www.enetedu.com/Course/CourseDetails?id=932#printa提前报名,请在129号早上8:30到指定培训地点进行学习。开设分会场的学校也可派教师到现场参会学习。 
  五、培训费用 
  1、教育部网培中心收取培训费600/人。缴费方式为直接POS机刷卡、网银支付或汇款到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的运营依托单位是北京畅想数字音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收费发票由北京畅想数字音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具。 
  2、各高校要积极优先推荐中青年教师参会,原则上鼓励有条件的各高校开设分会场对全校教师开放。 
  六、考核和证书 
  1.参加教师要认真遵守培训时间。 
  2.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考评合格后由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对参训达到一定标准的教师,可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教师工作司共同签发的“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具体标准参见网培中心发布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对参加上述各类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七、联系人 
  省高师培训中心:赵老师0431-81765703  18243071223 

  教育部网络培训中心吉林省驻省代表:孙老师18643067406

 

 

                                      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61126